CFP供圖
  先是個別支付機構線下二維碼支付和“虛擬信用卡”業務被暫停,繼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網上被披露,最近一段時間,有關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話題引發社會廣泛熱議,一時間作為監管方的央行被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央行緣何暫停相關支付業務?制定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有何考慮?央行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究竟持怎樣的態度?對這一領域的監管將走向何方?記者3月24日就此採訪了央行有關負責人。
  暫停相關業務意在防控風險
  問:央行13日發文暫停二維碼支付業務和虛擬信用卡業務,請問這是出於何種考慮?
  答:二維碼在製造業、物流業、零售業等領域早已得到廣泛應用。近年來,國際國內對二維碼技術在移動支付方面有所嘗試和拓展,但總體上有關技術、業務模式仍處於探索階段,尚無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檢測認證標準,存在一定風險隱患。一是二維碼生成機制和傳輸過程存在風險隱患;二是支付終端的安全性較難保障;三是二維碼支付指令驗證手段較為單一,安全性屏障不夠。
  有關國家中央銀行、銀行卡組織和金融機構等出於風險顧慮,對二維碼支付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均較為謹慎,全球尚未有在金融服務領域大規模應用的案例。在沒有建立相關安全技術標準、統一的業務規則和相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安排的情況下,擁有上億用戶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廣二維碼支付可能引發的多種風險難以想象。
  “虛擬信用卡”的發卡流程全程網絡化,省略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突破了現有發卡面簽審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對反洗錢法律制度和賬戶實名制度產生較大衝擊。同時,由於辦卡流程無法有效確認客戶本人辦卡意願,在目前個人身份信息非法買賣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況下,還存在較大的冒名辦卡風險,極易發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央行對有關機構擬推出的上述兩項業務只是暫停,不是終止。
  網絡支付管理辦法仍在討論
  問:網上流傳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是否就是最終成稿,最終版本何時出台?
  答:此次針對網絡支付業務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是央行與業界的共識,央行有關司局與業界已經討論互動了3年。目前對賬戶功能劃分和實行額度管理也是屬於進一步的共識,但在功能如何劃分和具體額度設定方面僅業界的機構之間就有分歧,還需作進一步的溝通和論證。網上流傳的《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機構之間進行“點對點”溝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肯定地講,這個辦法的重心不在具體額度上,而是在業務及流程的各項風險控制上。
  《征求意見稿》目前僅處於在央行職能司局與機構小範圍討論的階段。文內所提出的限額標準僅是綜合考慮近年來主要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筆均交易以及反洗錢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見。對《征求意見稿》涉及的重大問題,還需要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互聯網金融是為大眾服務的,我們認為,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和與互聯網支付機構的溝通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要。央行在與支付機構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還將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如果消費者認為賬戶功能和具體額度不合理,還要作相應的修正。總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一定會在監管部門、支付機構、消費者三方之間尋求“最大公約數”,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最終出台。
  鼓勵創新理念不變
  問:迄今為止央行已發放了250多張第三方支付牌照,顯示出鼓勵創新的理念,但目前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加碼”又讓一些人覺得央行正變得趨向保守,央行是否在“變臉”?
  答:目前,互聯網應用的大眾化和金融服務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經呈深度融合、相互促進的大趨勢,互聯網金融創新有利於發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場需求,應當給予積極支持,也應當占有相應的市場份額。對一些新的業務要留有觀察期,冷靜地分析總結,一切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和促進創業增長的金融創新均應受到尊重和鼓勵。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金融功能屬性和金融風險屬性,鼓勵創新就要包容失誤,但要把失誤可能引發的風險控制在可預期、可承受的範圍內。這需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規範管理,促進以創新為動力的這一新型金融服務業態在可持續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據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  (原標題:先求得“最大公約數”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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